经中央军委批准,全军3月1日起,制发启用《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人员证》。
《预备役人员证》为本芯证件式样,具有较高的防伪性和通识度,是证明预备役人员身份的有效证件,证件号码为系统生成的唯一身份号码,发给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》颁布施行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服预备役的预备役军官、预备役军士和预备役兵。《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军官证》即行废止。
编辑:王子淇
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“央广网”客户端。欢迎提供新闻线索,24小时报料热线400-800-0088;消费者也可通过央广网“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”线上投诉。版权声明:本文章版权归属央广网所有,未经授权不得转载。转载请联系:cnrbanquan@cnr.cn,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。
长按二维码关注精彩内容





